海南公积金房贷余额破百亿元 惠及中低收入人群
从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海南监管局获悉,截至10月初海南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余额首次突破100亿元,同比增长73.1%。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形成了良好的互补,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持续增长,政策惠及更多中低收入人群。
据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去年全省公积金归集虽然大幅提升,达到近60亿元,但使用率更是突飞猛进,贷款和提取总额突破63亿元,使用率已达105.4%。该局决定确定今年为“住房公积金归集年”,以确保住房困难职工有钱可贷、有钱可提,切实解决住房困难问题。
记者了解到,今年上半年海南省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覆盖率已达到85.26%,但从全国住房公积金事业发展水平来看,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缴存覆盖面与全国先进水平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省政府今年7月26日发出通知,明确要求各地尚未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单位,必须在2013年9月30日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为职工开户缴存住房公积金。据了解,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将被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为了让政策惠及更多中低收入人群,住房公积金具有强制性特点。如果有单位员工工资比较低,不愿意扣除缴纳公积金的费用,主动提出不为其缴纳住房公积金,这在规定是不允许的。因为住房公积金具有强制性、互助性,是所有职工和用人单位的责任和义务,各用人单位应积极引导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并且企业即使经营困难,也不能实行减免。只有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并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局审核相关材料,报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可以申请缓缴;但待该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者补缴。
据了解,海南省商业银行严格落实差别化房贷政策,没有出现限贷或者停贷的情况。前三季度,合计新增129亿元,同比增长23.5%,高于同期各项贷款增速4.1个百分点,房地产贷款不良率0.37%,低于全部贷款的不良率0.5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