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公积金便民政策 将转入个人账户方便提取(2)
发布时间:2014-06-19 09:38来源:腾讯房产作者:admin
根据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2014年04月22日在其官网公布的住房公积金提取指南中:1购买、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一年内的;2偿还购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3租赁自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一定比例的;4离休、退休的;5出境定居的;6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7.省政府和海南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规定可使用住房公积金的其他情形。符合以上这7种条件之一的职工可提取住房公积金。
职工或其直系亲属患重大疾病或遇到不可预见的事故、灾难,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医疗费和事故、灾难费用,但提取总额不超过医疗费和处理事故、消除灾难费用个人负担的部分。
另外,2014年海南将重点推进业务流程改革,预计将于今年年底前,实现公积金联名卡发放。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可办理存款、取款、转账汇款等多种银行业务。届时,海南职工公积金提取将不再转到单位基本账户,而直接可从个人账户提取,使职工提取公积金更加便利。
除了以上这项便民服务外,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目前正着手修改、完善住房公积金提取操作规程等,待相关政策出台后将向社会公布,届时提取公积金相信会更加便利。
小编相信,未来便民利民的政策会越来越多,民强则国富,大家应该在现在自由的环境下好好生活,幸福安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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