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购房 优惠政策不得不知
发布时间:2014-05-13 10:24来源:衍宏网作者:黄莺
买房置业是大事,买到一所质量达标同时价格相对优惠的房子更是一件乐事。海南省为优惠居民购房,保障居民有所安居,曾出台一系列相关住房税收优惠政策。但仍有诸多购房者对此政策不够了解。
2011年,海南省曾出台《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房地产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意见》,公布一系列购销住房税收优惠政策,并借助主流媒体等传播媒介广泛传播。
优惠政策包括:自2008年11月1日起,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暂免征印花税;个人销售住房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唯一住房的,减按1.5%税率征收契税;个人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减按1%税率征收契税。
自2011年1月28日起,个人将购买不足5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在海南购房要想享受以上优惠政策,购房者还要注意自己所购房子是否符合相关要求。是否满足所购房子为海南省范围内的普通住房的前提,且普通住房要符合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单套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两个条件。
2011年,海南省曾出台《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房地产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意见》,公布一系列购销住房税收优惠政策,并借助主流媒体等传播媒介广泛传播。
优惠政策包括:自2008年11月1日起,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暂免征印花税;个人销售住房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唯一住房的,减按1.5%税率征收契税;个人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减按1%税率征收契税。
自2011年1月28日起,个人将购买不足5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在海南购房要想享受以上优惠政策,购房者还要注意自己所购房子是否符合相关要求。是否满足所购房子为海南省范围内的普通住房的前提,且普通住房要符合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单套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两个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