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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将摸底排查“小产权房” 严禁暗自建设出售(2)

发布时间:2013-11-26 08:51来源:南海网作者:admin
记者注意到,一名显示来自哈尔滨的网友在网上说已在三亚购买了一处小产权房,已支付5万元定金,现在国家紧急叫停小产权房,并要开始整治,正在犹豫是交全款还是退房。许多律师身份的网友留言支招说,小产权房不受法律保护,慎重购买。

对此,海南东方国信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李君认为,小产权房一度受热捧,除了价格便宜以外,很大的原因是与部门监管不力有关,因为小产权房从开始建设到完工并非一天两天的时间,而是持续较长时间的过程,监管不力,让部分建设方钻了空子,助长了小产权房市场。

他说,小产权房是违法商品,购房者购买小产权房会产生巨大风险。他建议,购房者不要有“贪便宜”的心理去购买小产权房,小产权房的的建设方并没有相关资质,也无法登记备案,如果被强制拆除,购房者的购房行为不受法律保护,签订的购房合同在法律上也是无效的,将无法维权,只能自己承担损失。

海南严禁建设出售“小产权房”将摸底排查

那么,“小产权房”究竟如何定义?省国土厅法规处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小产权房”并没有一个明确的法律概念,只能做通俗解释,即建在农民集体土地上、没有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没有依法取得报建手续的房子,是违建的重要部分。

据介绍,建设、销售“小产权房”,严重违反土地和城乡建设管理法律法规,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建设规划,不符合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冲击了耕地保护红线,扰乱了土地市场和房地产市场秩序,损害了群众利益,影响了新型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的健康发展。

国土厅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联合相关部门,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小产权房”的集中排查摸底工作。至于如何处理,则将依据《海南经济特区土地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结合实际研究,提出分类处理的意见。省住建厅方面也表示,接到国家部委通知后将对小产权房进行摸底排查。

其实,海南官方针对“小产权房”的态度已明确,在11月初出台的《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房地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称《意见》)就明确,要加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商品房用地的管理。未经省政府批准,各市县及各部门不得擅自与企业签订土地成片开发协议,不得审批新的土地成片开发项目。严禁以城镇化、城中村和旧城区改造、新农村建设、风情镇建设以及其他重点项目建设为名,通过编制相关开发规划,变相进行土地成片开发和房地产建设。严禁使用农村集体所有土地进行商品房建设,不得以任何方式建设、出售“小产权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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