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条例又爽约 未能在6月底前如期出台(3)
发布时间:2014-07-01 14:51来源:南国都市报作者:admin
“香港规定了10年,英国从1925年直至上世纪90年代才把所有东西调过来”,楼建波指出,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的实施将对整个社会包括老百姓的生活产生特别大的影响,过渡期不妨长一些。
2013年3月14日
全国人大表决通过《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提出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
2013年3月28日
国办发布关于实施《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任务分工的通知,规定2014年6月底前出台不动产登记条例。
2013年11月20日
国务院常务会议第一次明确提出,由国土资源部负责指导监督全国不动产统一登记职责,将不动产登记职责统一到一个部门。
2014年2月24日
经国务院批复同意,由国土部牵头九部门建立不动产登记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国土部部长姜大明担任召集人。
2014年5月14日
国土部部长姜大明主持召开第12次部长办公会议,力争6月底前将《不动产登记条例(送审稿)》报出,年内完成立法。
部际联席会议制度
不动产登记四统一
今年5月8日,国土部已在地籍管理司加挂不动产登记局牌子。当前要做好省、市、县的职责整合和机构设置工作,省级层面至少已有18省市启动。
制定《不动产登记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不动产登记条例》原定今年6月底前出台,估计推迟至年内完成立法。国土部部署有关司局起草《不动产登记条例实施办法》。
制定统一的表卡簿册和证书等登记文书。加快农村地籍调查和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与不动产统一登记做好衔接。
以全国土地登记信息动态监管查询系统为基础,建设不动产统一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和查询服务系统。
不动产登记职责转移